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代交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代交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我们需要保存好自己的每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比如。从A公司离职后,再入职B公司。那么A公司的离职证明,会交给B公司的人事。所以要跟B公司的人事商量。把A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拿回来,只留一个复印件。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