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6月18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我们已接到通知,收到了如下可疑电话。移民服务局不会要求你在任何时候转移与移民诉讼相关的资金。
在跨部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人才引进中的“数据孤岛”现象大幅减少,以往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格要件(如,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地区总部批复等),以及需要个人提供的积分缴纳、随迁子女就读等信息,通过大数据平台的信息共享,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无需提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