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调是指申请人配偶的工作和劳动关系都在上海,工作能力和学历层次基本也达到了申请落户的级别(不依赖主申请人的条件也能落户)。随调的配偶,人事档案要求一起调入上海,人才中心需要审核配偶的学历、职称、社保等。
按第三十六条规定,迁移户口应当由迁移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报,提交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迁入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代交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代交证明);三是与迁移理由直接相关的材料,也就是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