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经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城镇地区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户口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集体户的设立,主要用来解决落户地无住房又无亲属投靠人员的落户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适应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加快的需要,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今后,有需要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集体户。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外地单身不可在上海购买住宅(除偏僻之临港园区),必须在上海社保满五年、已婚才能购买,且限购一套。
当你拿到上海户籍,正式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
21日上午,苏州相城区印发《相城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关爱人才六条措施》,核心有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