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的最高学历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在国外学习时间满一年以上。必须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能申请。工作人员会看护照上留学相关出入境章上的日期以及学历学位证上的时间日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一)如就读院校属于国内“211”高校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2点申报。
2. 双一流的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直接落户。
※将有利于浦东新区引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浦东改革发展的后劲和内生动力,实现浦东新区在更高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