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申报理由繁多;迁移政策由各级各地制定,办理条件、申报材料不尽统一,差异大,影响“同一事项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实现。总结原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各地迁移政策,《户口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将市外迁入按迁移理由,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居住地落户、人才落户等十大类分类,逐条逐项制定办理条件,规定了申报材料;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将市内迁入按市内迁居、直系亲属落户等作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市外迁入迁移人的年龄、参加社会险的年限等基本情况,由迁入地政策确定。
从常住人口分布变化趋势来看,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呈现出明显的空间分异特征。户籍人口主要集聚在中心城,并呈现出由内环内向中外环间及中心城周边地区扩散的态势。外来常住人口主要集聚于中外环间、中心城周边地区及新城。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