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总规提出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
4、公示无异议的,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集体户的设立,主要用来解决落户地无住房又无亲属投靠人员的落户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适应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加快的需要,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今后,有需要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