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挂靠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降温,全国许多城市都限制每户最多两套住房。其他值得注意的政策允许尚未拥有房产的潜在购房者支付较低的首付——在上海,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5%,而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70%——同时享受较低的税率和抵押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