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19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一般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经营情况好转后可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