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第三十六条规定,迁移户口应当由迁移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报,提交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迁入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挂靠证明);三是与迁移理由直接相关的材料,也就是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材料。
一、取消单位批量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业务;
不一定是自己名下的,配偶、父母、兄弟,甚至是朋友均可以,但是优势条件评定,当然是首选申办人名下的房产。其他名下的房产可以申请,没有落户房产,也可以申请落于社区公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