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的城市居民,本次发布还提出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布局的计划,呼吁培育和发展“现代都市圈”,促进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包括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