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居转户,积分落户,上海居转户政策咨询,办理诚信好!
Info@sh112.info
Call Us +86 086-80808080
按第三十六条规定,迁移户口应当由迁移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报,提交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迁入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代交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代交证明);三是与迁移理由直接相关的材料,也就是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材料。
Copyright © 2018.居转户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网站首页 友情链接: 铜覆钢绞线|临港新区注册公司|昆山搬家|上海自贸区公司注册代办|宁波镀铜钢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