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按照《扬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扬金管﹝2011﹞25号文件)及《关于新市民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扬金管2019-41号)的有关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个人可申请个人缴存和使用公积金,不能通过通过代理机构或规划指导机构虚构劳动关系缴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
3、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