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价宏观调控一直没有放松,但房地产这个蓄水池永远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同时,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我市具体的认定标准: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对缴存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为改善住房条件,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
办理过程更加透明,实现“环节一目了然”。在系统再造的基础上,上海市人社部门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等信息化技术,通过“网上预审”等方式,让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了解申报信息的进展情况,同时,引进服务的全流程办理情况也可在“一网通办”系统内准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