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户籍制度以及相应配套制度改革,有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除杭州市区略有限制外,全省基本建成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只要具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职业,或符合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等条件,本人愿意,就可以落户城镇。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省外迁入105.3万人、迁往省外30.8万人、省外净迁入74.5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6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42.2%提高到50.5%。2019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地放开放宽落实限制,降低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实际居住年限,放开租赁落户。各地抓贯彻抓落实,正在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挖掘上海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激发城市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完善城市、镇、村的保护层次和体系,强化对历史城区风貌格局的整体保护,加强对中共一大会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外滩近代建筑保护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的保护。做好城市设计,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彰显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东西方文化相得益彰的城市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