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随着环境问题的发展,我们城市建设面临着非常严峻考验,在过去人们总会强调人类是怎样进行征服自然的行为,但是今天我们意识到我们错了,一旦我们打破了人类与自然的平衡关系,那么自然就会大力的报复我们的过错,今天的建设不能再走之前的老路,我们要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在城市的建设中时刻的融入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