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1.如果本科非211,那么硕士应该就读国(境)外的前500强高校。具体高校名单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www.21cnhr.gov.cn和www.shafea.gov.cn予以公布。或者在我们公众号后台输入关键词“名单”下载即可。
不可以,个人履历、社保、个税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