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的。
a. 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本科,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b.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