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弹性、均衡、多样的公共服务设施。首先,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要结合人口进行弹性预留。其次,要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在空间上均等化配置,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复合化,促进社会公平,满足社区生活和就业的双重需求。最后,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老龄化趋势推进适老型住宅发展,建立复合居住、康体保健等多功能的公共服务配套。
近年来,我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户籍制度以及相应配套制度改革,有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除杭州市区略有限制外,全省基本建成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只要具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职业,或符合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等条件,本人愿意,就可以落户城镇。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省外迁入105.3万人、迁往省外30.8万人、省外净迁入74.5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6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42.2%提高到50.5%。2019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地放开放宽落实限制,降低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实际居住年限,放开租赁落户。各地抓贯彻抓落实,正在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注: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