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两倍基数激励条件申报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持证期、个税及社保必须连续,不得有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若涉及转换单位而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超过两个月,否则从中断期起重新计算三十六个月。
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人才新政20条”。次年9月,该政策升级为“人才新政30条”。除对海外人才实施更积极、开放、有效的引进政策之外,还针对国内人才,引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市场化方法,发挥户籍政策对人才引进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对存量贷款客户来讲,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