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外人才申领《上海居住证》B证细则

无忧积分落户代办

2015-12-21

1726

摘要:海外人才在申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宜?常见的问题一起来看一看!

一、受理依据  
依据《上海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海外人才居住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39号)。  
二、受理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人员,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三、管理部门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外国专家局)  
四、受理部门及地点  
上海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4楼);  
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张江科苑路1300号2楼4号窗口);  
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大学路243号8楼)。  
五、申办材料  
首次申请B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含签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国外永久(长期)居住证明;  
(三)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五)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外国专家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人员及70周岁以上人员免于提交);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六)待履行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如系投资人,另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七)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系外资性质企业,另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籍人员和台港澳人员另需提供《外国专家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有随行人员规划B证的,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随行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人员免于提交健康证明);  
(二)结婚证明;  
(三)子女出生证明;  
(四)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六、申请规划核定期限  
7个工作日(为材料齐全,信息传送后的核定期限)  
注:  
1、请用中文填写《上海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所有材料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3、如《上海居住证》B证逾期,请按照“上海海外人才申领《上海居住证》B证须知”重新规划;  
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电话:上海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32508010  
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61053526  
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3531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