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在职人员需提取 住房公积余额,请对照操作指南, 自行在线上操作;公司将不再介入提取手续办理。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六、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