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19年5月24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3)。
6、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金的年限,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2)配偶随迁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随迁)、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附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