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审核期间公司状态异常的, 包括人事变动、注销( 或吊销) 、营业执照到期、相关证明材料到期等, 会暂停审核或退材料.
(一)统一立户分户登记,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原《户口规定》对立户特别是分户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规定不够明确,执行时各地各部门分歧较多。对此,《户口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立户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十一条将原来凭房屋权属分割登记证明分户,统一并放宽到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材料分户,满足群众子女成家立业、婚姻变化等实际需要。同时,为满足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需要,第十三条集体户设立从单位有集体宿舍放宽到有房屋,并推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新政;第十四条增设了部队集体户;第十七条明确集体户设立单位应当配备户口协管员,承担协管户口和登记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信息等职责。
● 单位集体:房产证(产权人与申报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提供相关政府部门证明)、集体户口页(集体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