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月工资收入证明、相关单位租赁补贴证明;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1)提供多样化的住房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在住房政策制定时要充分把握经济社会环境、人口结构特征等方面的变化,尤其要关注少子老龄化、人口结构多元化对于住房设施配套的新需求。通过对住宅规模、标准、布局的合理引导,有效建立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满足多样化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