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转学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
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高在籍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学额的普通高中: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为非本市户籍,学生本人需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凭证》
3
学生为非本市户籍,需同时满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4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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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1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登记凭证
2
学生成长记录册
3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4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1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登记凭证
2
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3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
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2
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3
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
规划通知书等
子女转学基本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
高中教育阶段
STEP 01
STEP 02
STEP 03
STEP 04
STEP 05
1、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2、非沪籍学生转入公办小学/初中应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待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STEP 01
STEP 02
STEP 03
1、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高一第一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予转学;
2、除了基本材料,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考试机构盖章);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示范性高中(原件)。
3、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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